PRODUCT CLASSIFICATION
通用要求
1. 可清洗性 所有與產品接觸的表面必須是惰性的和可清洗的, 特別注意閥座 和密封。
2. 表面 表面粗糙度對可清洗性有重要影響。表面粗糙度越高,需要的清 洗時間越長。原理上,產品接觸面的處理應導致光潔度 Ra≤0.8μ m。 如果不危害到衛生性能,更粗糙的表面是可接受的,但偏離的表面粗 糙度必須清楚地指明(例如,在飲料工業中,表面粗糙度 Ra=1.6μ m 通常是可接受的) 。
3. 材料 材料,包括用于閥門靜態和動態密封,必須給與預期的運用,
4.幾何形狀.
閥門的設計必須保證與產品接觸的所有區域的液體交流。除在生產和清洗期間的液體交流外,同時必須保證當液體流過時無氣穴留在閥門中(圖1圖3)。因而,在產品區內:
4.1必須總是要避免凹槽、裂隙和裂縫;
4.2應避免銳利的邊緣;
4.3必須不能使用螺紋;
4.4應避免空端;若空端不可避免,必須制成盡可能短的空端,在可排空的位置和可清洗的。如果可清洗性取決于特定的程
序(即CIP期間流動方向),此程序必須清楚地指出。
5.可排空性
在不需要拆除時必須在少一個安裝位置上*排空閥門是可能的(圖4)。
6.密封
閥門中密封的數:量應盡可能的少。必須注意保證密封材料的變形.
7.彈簧
應避免彈簧與產品接觸。彈簧與產品接觸的地方應有小的表面接觸。必須描述如何才能保證所有污染的表面可以清洗
8.泄漏檢測
閥門設計應提供內部泄漏的快速外部檢測。另外,流體從傳動裝置轉移到產品區必須是不可能的。
9.外部表面
閥門的外部表面應易于清洗。
10.文件的提供
關于閥門安裝、操作、清洗和維修的全面的信息和建議是閥門制造商的責任。
返回列表